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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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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组织结构


经济管理系主任职责

一. 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本系的工作。

二. 规划、组织本系的专业建设,本系和相关公共课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三. 编制新专业教学计划,修正已设专业的教学计划,优化课程结构。

四. 负责本系的教研教改和科研工作。

五. 按学年制定本系的工作计划,鼓励组织教研结构和科研工作。

六. 关心本系实践实训室建设,制定本系实验(习、训)室建设方案。

七. 制订本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聘任、培训、考核等级和管理工作。

八. 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计划、开课计划的实施和教学任务的落实。

九. 协助教务处、招生就业办等安排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抓好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答辩,学生的毕业鉴定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管理系教务秘书岗位职责

一.熟悉本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基本情况。

二.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填写开课计划表。

三. 编排各班级课程表,分发至有关班级和任课教师。

四.配合教务处处理平时课表调动事项。

五.办理学生各种学籍证件的名册准备、领发、补发和收回工作。

六.协助教学系主任组织学生的教育(专业)见习、教育(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工作。

七.安排考试、考查日程、监考人员、考场等事项。

八.做好试卷审核、打印、分发给监考老师、及时回收试卷、归类保存等工作。

九.搞好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

十.保存好教学计划、课程建设等建设文件。

十一.按时发放收集教师业务考核表和教学日志,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

十二.做好领导布置的有关教务方面的其它工作。

经济管理系教研室主任职责

教研室是按学科性质归口的教学管理部门。教研室主任在系部领导下进行工作,组织、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参与教学计划、大纲、教学资料的编写、修订工作。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确定选用教材,审核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计划、实验、实习计划,并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制定出本教研室的教学活动计划。组织好每一次教研活动,开展教学内容(大纲、教材)和教学方法的研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研究课、公开课等活动的开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作好教研活动记录,每期写出教研室工作总结交系部教务处。

三.负责执行学院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并按教学任务书组织和协调好本教研室教师的选课工作,落实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四.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执行情况、检查教案和《教师工作手册》,督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每学期将检查情况登记表归档。

五.负责审查本教研室教师所承担的考试、考查试卷的命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考核、考勤制度,认真记载本教研室教师参加学院及教研室所组织的政治或教学活动的情况,协助系部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

六.组织教师开展相互听课的活动,掌握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情况。教研室主任每期应听本教研室所有教师的课,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八节,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每学期由教研室主任收集登记归档。

七.积极发动本教研室教师组织、参与学生第二课堂、学科竞赛等活动,开展有关的知识讲座,拓宽学生的视野。

八.经常听取学生科代表的反映,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并加以研究,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根据系部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十.根据教学需要,不定期地提出教学设备的更新和购买计划。

十一.加强对本教研室教师的师德教育,注意培养教师间的相互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通情况、取长补短的意识和精神,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使教研室成为良好的教学集体。

十二.完成学院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